首页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