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考试

第九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二)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备设备监理方向工程硕士学位(专业硕士),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博士学位。

参加原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其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原《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科目《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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