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
取得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职业能力
取得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