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职业能力
第十二条
设备监理师应当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一)熟悉设备监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了解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规划;
(二)具有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项目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
(三)具备策划、组织、实施、协调和报告设备监理工作的能力;
(四)具备对设备形成过程及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的能力。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