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失信行为认定、管理及信用修复第七条存在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但能够及时纠正、主动消除后果的,可以不被认定为失信行为。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