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协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信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
(二)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
(三)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
(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归集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予以共享及公示。
- 制定机关
- 知识产权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