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守信激励、信用承诺及信用评价

第二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商标质押登记,专利费用减缴以及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等工作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办理,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开。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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