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