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对依法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对外提供。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