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进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经批准进口出版的音像制品版权授权期限内,音像制品进口经营单位不得进口该音像制品成品。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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