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