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2001年11月5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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