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