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对是否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对是否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