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集中审查是指为了加强对专利申请组合整体技术的理解,提高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有效性,提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申请人或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提出的请求,围绕同一项关键技术的专利申请组合集中进行审查的专利审查模式。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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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