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事故调查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 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