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也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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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