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