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