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条买断式回购的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由交易双方确定,但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