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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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