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人工繁育管理
第十五条
申请《人工繁育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适宜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具备与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 (三)具有充足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人工繁育管理
申请《人工繁育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适宜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具备与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 (三)具有充足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