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第七十六条

第十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依法对港口设施保安活动实施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妨碍或者阻挠。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方便。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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