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八十六条

第七章 投诉与处理

第八十六条

在评标结果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参数)出现内容错误、前后矛盾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形,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当次招标无效,主管部门将在招标网上予以公布。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八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