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八条第五章 开标和评标第四十八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