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投 标
第四十一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投 标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