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招 标

第二十七条

招标公告规定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发售期截止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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