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招 标第二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组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