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招 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组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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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