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九条

第三章 招 标

第十九条

招标人根据所采购机电产品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及投标资料表; (三)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五)合同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投标文件格式及其他材料要求: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产品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8、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9、资格证明文件; 10、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11、预付款银行保函; 12、信用证样本;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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