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 第一百零七条独立法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七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