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执 业第二十一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执业活动,由聘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