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道运输进口能源监管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道运输进口能源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