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九条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能够适应接收国生活工作环境,并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