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六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