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
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指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文件明确的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或产业。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申请条件
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指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文件明确的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