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

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指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文件明确的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或产业。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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