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四十九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违反本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