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安全信息和文档的管理
第四十一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信息和文档管理制度,对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运行状况和相关数据、民航空管不安全事件以及资料等应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相关数据和文档记录。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安全信息和文档的管理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信息和文档管理制度,对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运行状况和相关数据、民航空管不安全事件以及资料等应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相关数据和文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