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四十条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四十条民航空管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年度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专项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