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国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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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