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三十八条民航空管从业人员年度培训应当在岗前培训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特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有关风险管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安全形势等培训事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