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民航空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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