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四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将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所需条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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