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三十三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安全教育和培训可以单独或者与相关培训机构联合进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