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民航空管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建议和意见的收集、分析及反馈制度,鼓励民航空管从业人员主动提出安全建议和意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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