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十七条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十七条

在同一运行区域内或在相邻运行区域运行时,各民航空管运行单位之间,民航空管运行单位与航空营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之间,应当通过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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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