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商业银行负责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应当对本办法第十条至第二十条的内容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前款所称专业团队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专家、信贷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等。参股型并购贷款专业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五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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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