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