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评估经营及财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并购后企业经营的主要风险,如行业发展和市场份额是否能保持稳定或者增长趋势,公司治理是否有效,管理团队是否稳定并且具有足够能力,技术是否成熟并能提高企业竞争力,财务管理是否有效等;

(二)并购双方的未来现金流及其稳定程度、分红策略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造成的影响;

(三)并购股权(或者资产)定价高于目标企业股权(或者资产)合理估值的风险。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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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