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边境小额贸易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边境小额贸易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本办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