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五条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五条

科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承诺,维持公司独立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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